文物中的廉政文化(第二期)
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浓厚的“廉政”传统,自秦设置御史大夫至汉代举孝廉选拔官员,廉政文化已经深深的植根于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中。考古材料表明,廉政文化在西周时期已有表现,以“四十三年逨鼎”为代表的青铜器可将廉政文化的出现追溯至周宣王时期。
四十三年逨鼎
四十三年逨鼎,2003年1月19日出土于陕西眉县杨家村窖藏坑,共出10件,形制、纹饰,基本相同,唯大小相次。通高58.5-22.5厘米,口径49.7-21.5厘米,重46-3.9千克。腹内壁铸有铭文约320字,前8件鼎铭文内容相同,约320字,后2件鼎合铸一篇铭文。铭文记载了周宣王四十三年(公元前785)六月中旬丁亥这一天,逨因治理林泽,供应王室山泽物产有功,周王室册封其为官司历人(类似于监察部长一职),训导其如何施政,及受到奖赏的情况。文中年、月、干支、月相俱全,为研究西周历法提供了新的资料。
其中涉及“廉政”的铭文主要有“毋敢荒宁,虔夙夕助雍我邦小大猷;雩乃敷政事,毋敢不规不型;雩乃讯庶有讼,毋敢不中不型;毋龚,龚唯有宥纵,乃侮鳏寡,用作余我一人咎不雀死。”意为不要荒废政务、贪图安宁,日夜虔诚协助邦国的大小事务;施政要遵守规章制度;审理案件要公正,不偏不倚;施政时不要贪得无厌、中饱私囊,否则就是宽恕放纵,欺侮无依无靠的人,这样做就是王一人的过错,最终你也不得善死。
时至今日,四十三年逨鼎上的廉政铭文仍发挥着作用,其廉政精神传承至今,我们也将千余年来的廉政文化融入到社会主义法制当中。
END
图文:王俏
编辑:王含
审核:张程